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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跨界经营

作者:詹小乐    来源:古镇灯饰报   人气:    时间:2010-07-15    加入藏书架

(本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,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,与本网站立场无关,文责作者自负。)

企业不作为只能等死,企业乱作为却是找死。

近年来,跨界经营在灯饰(照明)行业已不是新鲜事。制造企业跨界投资整合,强势进军相关产业以获取新盈利空间;经销商延伸产品销售线,以攫取更多利润,无疑都是在跨界经营中寻求新机会、新市场,期望突破现有的发展瓶颈。但有趣的是,照明产业更多的是“被跨界”,走进行业的相关企业越来越多,走出去的却凤毛麟角,所以照明行业也经常出现“最熟悉的陌生人”。美的照明、德豪润达、易佰特等都是如此。当然,行业内外整合之间并无可比性。

做家电、搞房产、生产电池、买卖水泥建材的进入照明行业,企业是携品牌、资本、成熟市场运作经验进入,是以“蓝海”战略为出发点来考虑,看到的是照明产业在未来节能减排中的巨大市场前景、行业增长速度以及相对较高的利润空间,行业进入门槛低、品牌集中度低等也给了投资者巨大的机会。市场做大、品牌增值、回报加大,很显然,这种跨界经营行为对于它们来说都是一具有相当前途的“低风险”项目投资,是在跨界经营中深入行业、科学、合理地稳步推进。而照明企业则不同,行业本身不成熟,企业规模化、品牌化发展还很欠缺,相对于其他成熟产业,业内诸多企业的运作还很初级。因此,企业的跨界经营更多的是补充,甚至只是简单涉猎,例如一些灯饰企业就曾整合饰品、傢俬等。

在跨界经营日益风行的大背景下,企业跨界投资或整合应考虑以下几种情况:一是企业本身具备的实力,这当中包括资本、品牌、团队以及相关经验;二是企业已经具有相对成熟的发展战略和运作模式;三是现有经营品类与跨界对象的关联度;四是市场本身的发展机会;五是跨界整合空间;六是投入与产出比例,其中投入主要是各种资源和消耗精力;七是经营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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